9月15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调度会,对全省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再部署、再推进,确保年底前我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克义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领导参加会议并通报督促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情况。
这是继8月26日省纪委省监委有关领导调研督导全省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8月11日召开全省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推进会后再次召开的全省工作调度会。
会议通报
截止8月底,全省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小区3381个,涉及户数98万余户;累计化解2264个小区,57万余户。全省问题小区累计化解率为66.96%。
会议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要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怨恨”。一本不动产权证不仅反映了民心民意民利,关系着政府公信力,背后还有巨大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动产权证办理后,不仅能让购房者住有所居,还能以证为凭,扩宽融资渠道,激发创业活力。
大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园林局小区、幸福馨局业主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会议要求
要扛牢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我省已普遍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但从工作推进成效来看,工作专班的作用尚有较大提升空间。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加快梳理完善本地问题小区问题清单,明确自然资源、住建、税务、财政、法院等职能单位职责,落实部门负责制,按照工作职责平行推进,形成最大工作合力。摸排发现的问题要一件一件抓、一项一项推,切实做到问题小区一天不化解,工作专班一天不撤回。
要坚持依法依规、民生优先原则,及时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坚持“绝不能因开发商违法违规、职能部门履职监管不到位,让群众买单”的理念,以问题小区问题清单为抓手,形成共性问题“出标准”努力化解一批小区、个性问题“一对一”解决好的工作模式,在保证权属来源合法、房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争取将登记发证与依法追缴有关单位欠缴税费相分离、与追究有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相分离、与补办手续相分离,最大限度保护群众权益。对于具备办证条件的问题小区,各地采取设立专窗、开辟绿色通道、延长工作时间、“流动办证”、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举措切实及时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
会议还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0月25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厅级领导将率队8个调研督导组对全省16个州(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进行督导调研,并将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如实上报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监委。
会上,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宾川县自然资源局介绍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典型做法,迪庆州、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下步工作推进计划发言。会议以视频会形式召开,省自然资源厅设主会场,厅有关处(室、局)参加会议, 16个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分会场,各单位分管领导及有关处(室)参加会议。